申报教师请在6月30日11:00前将《申报书》(Word版、纸质版)、《汇总表》(Excel版)及佐证材料(PDF版)提交到教学办。
校内各相关单位:
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》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启动91制片厂
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种类
2027年度教改课题分普通课题、专项课题两类。普通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专项课题参照一般课题进行管理。
(一)普通课题
申报普通课题选题须参照《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(附件1),课题名称由各课题组自主拟定。
(二)专项课题
1.思政研究专项:结合我省思政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、课程思政建设相关要求设立,对应《指南》第十六、十七部分,限报2项。
2.四新建设研究专项:面向新工科、新农科、新医科、新文科建设设立,参照《指南》第十二至十五部分,限报1项。
3.人工智能研究专项: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研究,对应《指南》第二十一部分,限报1项。
4.人才自主培养研究专项:围绕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化战略落地,破解区域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,构建政校行企协同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形成可落地的改革方案与政策参考,对应《指南》第四部分,限报1项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类别
课题按研究层次分为学校宏观、学院(系)中观和教师微观三类,学校推荐课题整体按1:2:2的比例统筹。
(二)申报说明
1.申报项目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,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、环境和条件。
2.学院(系)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研究课题申报范围应为2024年度本科“数智课程计划”立项项目、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(教学成果专项 )立项项目、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项项目。学校宏观层面研究课题,原则上不限于2024、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。
3.鼓励学院以学科、专业大类为主线,进行系统集成研究(涵盖专业调整、课程、内容、方法、手段、管理等)。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。
4.严禁重复申报:已获批国家级、省部级同类课题,或与已立项、已结题的省级教研课题高度雷同且无创新内容的课题,一律不得申报。
(三)课题组人员要求
1.课题主持人须严格遵守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中的资质要求。若主持人存在调离本校、两年内拟退休、外出学习时长超1年等无法按期完成结题的情形,不得申报。
2.主持立项的省级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的,不得申报新的课题;凡被取消省级教改课题资格的负责人,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。
3.课题组成员遴选须符合上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,不得吸纳研究周期内面临退休、毕业、定向转岗等工作状态不稳定人员。课题研究周期内,除成员正常调离工作单位或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外,原则上不再受理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课题负责人须填写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》(附件2),学院填写《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2.所有佐证材料须整合为一个PDF文件,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,格式标准、页面清晰。
3.《申报书》(Word版)、《汇总表》(Excel版和盖章电子版)及佐证材料(PDF版),以学院名称命名,打包发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4.《申报书》1式一份、《汇总表》(盖章版),以学院为单位送至鼎新楼A区342(教学研究办公室)。
5.材料截止日期:2026年7月1日16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6.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,确定推荐课题名单。
联 系 人:刘桃冶、刘继娟
联系电话:85166874
附件:
1.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
2.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
3.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
本科生院
2026年6月26日
校内各相关单位:
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》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启动91制片厂
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种类
2027年度教改课题分普通课题、专项课题两类。普通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专项课题参照一般课题进行管理。
(一)普通课题
申报普通课题选题须参照《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(附件1),课题名称由各课题组自主拟定。
(二)专项课题
1.思政研究专项:结合我省思政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、课程思政建设相关要求设立,对应《指南》第十六、十七部分,限报2项。
2.四新建设研究专项:面向新工科、新农科、新医科、新文科建设设立,参照《指南》第十二至十五部分,限报1项。
3.人工智能研究专项: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研究,对应《指南》第二十一部分,限报1项。
4.人才自主培养研究专项:围绕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化战略落地,破解区域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,构建政校行企协同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形成可落地的改革方案与政策参考,对应《指南》第四部分,限报1项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类别
课题按研究层次分为学校宏观、学院(系)中观和教师微观三类,学校推荐课题整体按1:2:2的比例统筹。
(二)申报说明
1.申报项目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,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、环境和条件。
2.学院(系)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研究课题申报范围应为2024年度本科“数智课程计划”立项项目、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(教学成果专项 )立项项目、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项项目。学校宏观层面研究课题,原则上不限于2024、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。
3.鼓励学院以学科、专业大类为主线,进行系统集成研究(涵盖专业调整、课程、内容、方法、手段、管理等)。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。
4.严禁重复申报:已获批国家级、省部级同类课题,或与已立项、已结题的省级教研课题高度雷同且无创新内容的课题,一律不得申报。
(三)课题组人员要求
1.课题主持人须严格遵守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中的资质要求。若主持人存在调离本校、两年内拟退休、外出学习时长超1年等无法按期完成结题的情形,不得申报。
2.主持立项的省级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的,不得申报新的课题;凡被取消省级教改课题资格的负责人,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。
3.课题组成员遴选须符合上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,不得吸纳研究周期内面临退休、毕业、定向转岗等工作状态不稳定人员。课题研究周期内,除成员正常调离工作单位或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外,原则上不再受理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课题负责人须填写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》(附件2),学院填写《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2.所有佐证材料须整合为一个PDF文件,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,格式标准、页面清晰。
3.《申报书》(Word版)、《汇总表》(Excel版和盖章电子版)及佐证材料(PDF版),以学院名称命名,打包发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4.《申报书》1式一份、《汇总表》(盖章版),以学院为单位送至鼎新楼A区342(教学研究办公室)。
5.材料截止日期:2026年7月1日16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6.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,确定推荐课题名单。
联 系 人:刘桃冶、刘继娟
联系电话:85166874
附件:
1.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
2.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
3.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
本科生院
2026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