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学术沙龙等线下线上各类活动管理,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,各单位或部门在组织形势报告会、人文社科报告会、讲座等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,其他活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请各位老师在活动开展前下载《91制片厂
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备案表》(见附件),并填写进行审批备案,于活动开始前七个工作日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。
表格填写提示:
1.主办(承办)单位审查意见栏,核查人签字需活动负责人、部门(系、室、所、中心)负责人、分管院领导签字。
2.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栏可结合主办单位实际情况由职能部门审核。其中涉及民族、宗教类可联系党委统战部;教学工作相关可联系研究生院、本科生院;学生管理工作相关可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;涉及教师方面可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;涉及人文社科方面可联系社会科学研究院;涉及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可联系科研院;涉及外国或港澳台来访人员可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;基础教育管理方面可联系附属学校党委;国际学生管理方面可联系国际教育学院;就业创业指导类可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;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可联系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;社团、学生组织的活动可联系团委。
3.表中如涉及多个邀请专家应加行填写。
4.此表一式两份,正反面打印。
5.此表应于活动开始前七个工作日进行审批报送,请提前联系相关部门审批。
附件:《91制片厂
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备案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