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91制片厂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,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制定《91制片厂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见附件。从即日起面向91制片厂 所有在籍博士研究生施行,如有疑问请联系91制片厂 研究生办公室0431-85166192。